西昌一男子“监守自盗”报假案 被处行政拘留十日
2021-05-30 18:09 来源: 掌上凉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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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110”是广大群众危急时刻的求助热线、是极为宝贵的公共安全资源,可总有一些人法律意识淡薄,因各种原因恶意占用,扰乱正常警务工作秩序 。5月29日,西昌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就接到一起由男子“自编自演”的一出家中“盗窃案件”。

据西昌市东城派出所民警介绍,5月29日21时许,接到一男子报警称,家里被入室盗窃,盗走价值4000元的金吊坠和玉石手镯一只。接警后,东城派出所民警立刻出警到达现场,并汇报指挥中心通知现勘技术人员到达现场。经现场对报警男子家门窗、门锁进行勘查,结合报警人介绍的情况和入室盗窃现场翻动反常情况,办案民警经过反复分析和推断排除外盗,最终将嫌疑锁定在了报警人身上。

经过反复政策攻心和情、理、法的开导后,报警人又称是自己将金项链和手镯拿走送给了情人,怕被老婆发现才故意伪造现场报的假警。办案民警通过公安大数据系统找到报警人口中的情人,经核实,该人已多年未到过西昌,根本没有和报警人见过面。在证据面前,报警人最终承认,是因他这个月资金紧张,没有钱交房贷,但又不敢向家人说明情况,便突发奇想自编自演了这出所谓的入室盗窃案,自己“偷”了家里的首饰变卖成现金来交了房贷。至此,报警人伪造入室盗窃现场报假警,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水落石出。目前,报假警男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。

公安民警提醒: 110报警服务电话是维护社会治安、服务社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途径,是群众求助的“生命线”,公民应合情、合理、合法使用报警求助电话。对于拨打110取乐、谎报警情、辱骂接警员、扰乱正常警务工作秩序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,对于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记者:刘姝琦 杨建军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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